古风刑罚描写(古代最残忍的刑罚是什么)

古代最残酷的刑罚有多猛,来多猛,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,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,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,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..最难的是胖子,因......

古风刑罚描写(古代最残忍的刑罚是什么)

古代最残酷的刑罚

有多猛 来多猛
 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,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,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,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..最难的是胖子,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,不好分开。
 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,不知道可信度多少。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,只露出一颗脑袋,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,把头皮拉开以后,向里面灌水银下去。由于水银比重很重,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,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,又无法挣脱,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「光溜溜」的跳出来,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...
 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,挂在衙门口,以昭炯戒。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,后来发展成活剥
  02.<腰 斩>
 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,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,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,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。
 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,传说一刀下去之后,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,以手沾血连书「篡」字,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
  03.<车 裂>
  即五马分尸,很简单,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,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,把人撕成六块。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。
 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,更何况是用拉扯的。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。真到撕开的时候,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搜趣网了。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。
  04<俱五刑>
  把砍头,刖,割手,挖眼,割耳和一,即「大卸八块」,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,才把人的头、手脚剁下来,再把躯干剁成三块。
  汉高祖死后,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,剁去手脚,割掉鼻子耳朵舌头,眼睛挖出,丢在猪圈里喂养,取名「人彘」.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,给活活吓死...
  05<凌 迟>
 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,称为「醢」,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,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。
 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,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,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,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。
  据说发展到后来,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,从脚开始割,一共要割一千刀,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。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,执行人也要受刑。发展成死刑的艺术
 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,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...
 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,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,误以为他通敌卖国,判他凌迟处死,行刑前以鱼网覆身(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),游街示众,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,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...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。
 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.
  06<缢 首>
  在国外,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。
 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...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,弓弦朝前,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, 弓越转越紧,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,最后终于断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,(因为他是功臣,不能斩首,要留全尸)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...
  07<烹 煮>
  即「请君入瓮」那是唐朝时代,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,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,崇尚严刑峻法,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。方法是找个大瓮,把人塞进去,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。温度越来越高,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,如果不肯招供的话,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...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,就把来俊臣找来,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?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,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:「则请君入瓮」,把来俊臣烧死...
  08<宫 刑
 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,才会写出史记,也才会在「报任少卿书」里写出「身直为闺阁之臣」这样的句子
 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。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(包括子孙袋)让血液不流通,自然坏死,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(全部喔!不是只有小弟弟)。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,止血,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。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,如果尿得出来,阉割就算成功了。要是尿不出来,那个人就算废了,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.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,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,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。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.
 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
  09<刖 刑>
  关于刖刑,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。
 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,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,以后者比较可信。
  总之,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。
  战国时代,孙膑受师兄陷害,受的就是刖刑。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,受刑之后,才改为孙「膑」。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,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,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,所以稗官野史上说,孙膑受刑之后,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,必须要坐车(马车或人力车)。
  10<插 针>
  用针插手指甲缝。常用于女囚
  11<活 埋>
 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。因为省力,速度也快。
  战争里的活埋,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,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,但时间不够的时候(或是要省子弹时),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。中国的酷刑中,活埋古已有之。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。比较狠一点的,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,只露出一个头,然后开始凌虐..
  12<鸩 毒>
 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....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,最有名的应该是「鸠」这种毒药,成语中的「饮鸠止渴」便是源自于此。 常用于赐死情况
  13<棍 刑>
  即木桩刑. 这里要说的棍刑,不是用棍子打人。这里说的棍刑,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,整根没入,穿破胃肠,让人死得苦不堪言。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,不过金庸小说「侠客行」里有提到,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「开口笑」。
  14<锯 割>
 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,其惨状似乎与凌迟、剥皮也在伯仲之间,难怪在地狱酷刑中,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。然而,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,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。据《三国志.吴书.孙皓传》记载,三国时,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,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,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。爱妾告诉孙皓,孙皓大怒,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,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,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
  15<断 椎>
 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,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。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,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,他也就一命呜呼了。
  在中国历史上,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。据《商君书.赏刑篇》载,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,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,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。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,有人认为颠颉有罪,应该给以处罚。于是,姬重耳批准,将颠颉断椎处死。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,他们说: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,功劳很大,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,何况我们哪?从此人人畏刑守法。
  16<灌 铅>
 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,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,白相即为地狱之主,有百官所命,美女围侍;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,要受铜汁灌肠之苦。与此相似,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。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,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,无论灌锡或灌//www.souquanme.com铅都能把人烫死。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,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。
 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。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,多次和她一块饮酒,昭信妒性大发,就向刘去说:“荣爱看人时,神色有些不正常,大概是和谁有私情”。刘去信以为真,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,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。荣爱见刘去生气,非常害怕,投井寻死,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,不幸没有死。刘去杖责荣爱,***她招认私情,荣爱受刑不过,胡乱说出和医生有*情。刘去越发恼怒,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,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,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,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,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。
  17<梳 洗>
 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,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,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,直至肉尽骨露,最终咽气。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,据沈文的《圣君初政记》记载,实施梳洗之刑时,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,**放在铁床上,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,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。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,直到把皮肉刷尽,露出白骨,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。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。据《旧唐书.桓彦范传》记载,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,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,肉被尽,露出白骨,然后又把他杖杀
  貌似还有一种是一个箱子里都是钉子,把人关进去就死了.......

古时最残酷的刑罚是什么?

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,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。凌迟,原来写作陵迟,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。荀子说:“三尺之岸,而虚车不能登也。百仞之山,任负车登焉。何则?陵迟故也。”意思是指,三尺高的陡坎,车子便拉不上去,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,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。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,仅取它的缓慢之义,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。而要体现这种“慢”的意图,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,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,才剖腹断首,使犯人毕命。所以,凌迟也叫脔割、剐、寸磔等,俗语所谓“千刀万剐”,就是指的凌迟。

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。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。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。唐中期安史之乱时,颜呆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,与袁履谦等同时被零割。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,人们大都认为始于五代。陆游说:“五季多故,以常法为不足,于是始于法外特置陵迟一条。肌肉已尽,而气息未绝,肝心联络,而视听犹存。”但在五代时。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,主搜趣网张废弃不用,如后晋开运三年(946),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、绞二种,而“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”,应当禁止。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,不再使用凌迟之刑。

北宋开国之初,力纠五代弊政,仍然禁止凌迟之刑。宋太祖时颁行的《刑统》,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,没有凌迟。宋真宗赵恒时,内官杨守珍巡察陕西,督捕盗贼,擒获贼首数人,他请示朝廷,拟将他们凌迟处死,用以惩戒凶恶的人。真宗下诏,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,依法论处,不准使用凌迟。到了神宗熙宁、元丰年间,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。《通考刑制考》说:“凌迟之法,昭陵(宋仁宗陵号)以前,虽凶强杀人之盗,亦未尝轻用,熙丰间诏狱繁兴,口语狂悖者,皆遭此刑。”如熙宁八年(1075),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,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,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,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,结果,李逢、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。到了南宋,《庆元条法事例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、绞同列为死刑名目,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。

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,景德年间,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,定案之后,知杂王随请“脔剐之”。“剐”字原作“呙”,即“骨”字去了“月”(肉),其形状像人的头颅骨。《说文解字》解释说,其义为“剔人肉,置其骨”,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。“剐”又作“呅”,明朱国桢《涌幢小品》卷十八“字义字起”一节云:“贞元中,宣武兵变,执城将呅之。”并注解说,另,即“剐”字也。可见,“剐”的含义旱已明瞭,只是到7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。这种情形,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“拟合凌迟处死”,之后写道:

大牢里取出王婆,当厅听命。读了朝廷明降,写了犯由牌,画了供状,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,东平府尹判了一个“剐”字,拥出长街,两声破鼓响,一棒碎锣鸣,犯由前引,混棍后摧,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,吃了一剐。

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,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,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。如《水浒传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:(李逵)说:“今日你要快死,老爷却要你慢死www.souquanme.com!”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,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,割一块,炙一块。无片时,割了黄文炳,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,取出心肝,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。

从上面所引《水浒传》中的两段文字,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概情形,这和《宋史刑法志》中所说的“凌迟者,先断其支体,乃抉其吭”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。

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,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。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,如元杂剧《感天动地窦娥冤》中,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,宣判说:“(张驴儿)毒杀亲爷,奸占寡妇,合拟凌迟,押赴市曹中,钉上木驴,剐一百二十刀处死。”这和《水浒传》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,都必须钉上木驴。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,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,以便在零割的时候犯人不能乱动,它和古代那种“勾结奸夫害本夫”的女犯受的“骑木驴”的刑罚不是一回事。杂剧《窦娥冤》比《水浒传》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。试想,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,其惨酷的程度真叫人不寒而栗。

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。《大明律刑律》载:“谋反大逆:凡谋反,谓谋危社稷;大逆,谓谋毁宗庙、山陵及宫阙。但共谋者,不分首从,皆凌迟处死。”凌迟之刑的设立,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,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,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。明代各朝中,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,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。

古代最残忍的刑罚是什么????!!!

说一下..
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,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。凌迟,原来写作陵迟,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。荀子说:“三尺之岸,而虚车不能登也。百仞之山,任负车登焉。何则?陵迟故也。”意思是指,三尺高的陡坎,车子便拉不上去,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,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。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,仅取它的缓慢之义,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。而要体现这种“慢”的意图,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,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,才剖腹断首,使犯人毕命。所以,凌迟也叫脔割、剐、寸磔等,俗语所谓“千刀万剐”,就是指的凌迟。
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做法早就有了。南朝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。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。唐中期安史之乱时,颜呆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,与袁履谦等同时被零割。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,人们大都认为始于五代。陆游说:“五季多故,以常法为不足,于是始于法外特置陵迟一条。肌肉已尽,而气息未绝,肝心联络,而视听犹存。”但在五代时。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,主张废弃不用,如后晋开运三年(946),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、绞二种,而“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”,应当禁止。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,不再使用凌迟之刑。
北宋开国之初,力纠五代弊政,仍然禁止凌迟之刑。宋太祖时颁行的《刑统》,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,没有凌迟。宋真宗赵恒时,内官杨守珍巡察陕西,督捕盗贼,擒获贼首数人,他请示朝廷,拟将他们凌迟处死,用以惩戒凶恶的人。真宗下诏,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,依法论处,不准使用凌迟。到了神宗熙宁、元丰年间,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。《通考刑制考》说:“凌迟之法,昭陵(宋仁宗陵号)以前,虽凶强杀人之盗,亦未尝轻用,熙丰间诏狱繁兴,口语狂悖者,皆遭此刑。”如熙宁八年(1075),沂州百姓朱唐告越搜趣网州余姚县主簿李逢谋反,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,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,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,结果,李逢、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。到了南宋,《庆元条法事例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、绞同列为死刑名目,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。
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,景德年间,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,定案之后,知杂王随请“脔剐之”。“剐”字原作“呙”,即“骨”字去了“月”(肉),其形状像人的头颅骨。《说文解字》解释说,其义为“剔人肉,置其骨”,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。“剐”又作“呅”,明朱国桢《涌幢小品》卷十八“字义字起”一节云:“贞元中,宣武兵变,执城将呅之。”并注解说,另,即“剐”字也。可见,“剐”的含义旱已明瞭,只是到7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。这种情形,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“拟合凌迟处死”,之后写道:
大牢里取出王婆,当厅听命。读了朝廷明降,写了犯由牌,画了供状,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,东平府尹判了一个“剐”字,拥出长街,两声破鼓响,一棒碎锣鸣,犯由前引,混棍后摧,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,吃了一剐。
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,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,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。如《水浒传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:(李逵)说:“今日你要快死,老爷却要你慢死!”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,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,割一块,炙一块。无片时,割了黄文炳,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,取出心肝,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。
从上面所引《水浒传》中的两段文字,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概情形,这和《宋史刑法志》中所说的“凌迟者,先断其支体,乃抉其吭”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。
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,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。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,如元杂剧《感天动地窦娥冤》中,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,宣判说:“(张驴儿)毒杀亲爷,奸占寡妇,合拟凌迟,押赴市曹中,钉上木驴,剐一百二十刀处死。”这和《水浒传》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,都必须钉上木驴。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,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,以便在零割的时候犯人不能乱动,它和古代那种“勾结奸夫害本夫”的女犯受的“骑木驴”的刑罚不是一回事。杂剧《窦娥冤》比《水浒传》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。试想,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,其惨酷的程度真叫人不寒而栗。
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。《大明律刑律》载:“谋反大逆:凡谋反,谓谋危社稷;大逆,谓谋毁宗庙、山陵及宫阙。但共谋者,不分首从,皆凌迟处死。”凌迟之刑的设立,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,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,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。明代各朝中,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,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。

谁有宫廷打妃子杖责的描写?

  网上有哦~~是关于打珍妃的
  后宫打妃子:
  听了隆裕皇后和李莲英的禀告,慈禧太后一拍桌案:“好大胆的贱人,竟敢背着我如此胡为,非得好好惩治不可,来人,把珍妃给我召到储秀宫来。”隆裕一见太后动了圣怒,心想:这可是一个打击珍妃的好机会,绝不能放过。又说道:“亲爸爸,珍妃那贱人迷惑皇上,干预朝政,奴婢听见大臣们风传她‘妖媚惑主’,您真得好好惩治那贱妃,整束一下后宫的规矩。”慈禧一听“干预朝政”四个字,心中一时不快,当初她也是受咸丰皇帝的专宠,干预过朝政,没少受人指责。不过今天珍妃“干预”的是她掌握之下的大清朝政,权欲熏心的慈禧是绝不会轻饶她的,但她表面仍故作姿态,冷冷地说:“不用你多言,我知道如何处置。”
  一名太监将珍妃带进宫来,只见珍妃午后新浴,双颊透着红润,乌黑秀发束起发髻,上面坠着一串大红丝穗,穿着暗花粉色旗服,罩着玄色缎子坎肩,下衬绣花夹裤,脚上着绣面缎拧丝棉屐,亭亭玉立,天生一付美人胚子。来到慈禧面前,见太后满脸杀气,心中不由一惊,又见皇后也站在一旁,得意地看着她,知道自己要大祸临头了,忙恭恭敬敬地跪下给慈禧请安。
  慈禧太后一见珍妃,抬起眼皮阴阳怪气地道:“珍主子,你好风光,在皇上面前呼风唤雨,全然不把我这个太后放在眼里?”珍妃一听,知道太后一定找到了整治自己的口实,欲想说什么,可又不知说些什么辩解。慈禧忽然怒目圆睁:“大胆的贱人,竟敢不守妃嫔本分,迷惑皇上,干预朝政,今天非好好管束你不可,让你知道祖宗家法的厉害,小李子,传杖。” Hzn
  “喳!”
  珍妃大惊,知道是皇后在太后面前进谗言,打击报复自己,忙辩解道:“老佛爷,奴婢自入宫以来,一心侍奉皇上,万不敢有干预朝政之心,太后不能听信他人之辞。” ,
  隆裕一见心想:珍妃这顿家法看来是躲不过去了,得让这个贱人多挨几下刑杖,才解我心头之恨。忙道:“好大胆子,圣母面前只有乞求,还敢胡言狡辩,真是有孛礼束,应该重重杖责。”
  这时,李莲英从东偏间出来,后面跟着四个太监,前面两个抬着一条刑凳,后面两个手里各持一条粗大的毛竹杖,进到殿内,将刑凳放在珍妃的身前,持杖的太监侍立在两旁,等着主子的号令。刑凳和刑杖都漆成朱红色,这些打人的刑具不知沾过多少妃嫔的血迹。
  慈禧已是怒不遏,指着地上的珍妃:“你这个狐媚子,还敢花言巧语,来人,将这个贱人的衣裤褪下,臀杖四十。”目光射着凶色。珍妃只觉得一阵眩昏,她知道“臀杖”的厉害,这是暴虐的慈禧太后对触犯家法嫔妃最残暴的惩罚,嫔妃受臀杖时,要被褪尽下身的衣裤,用大号毛竹杖笞打裸露的臀部。不仅在肉体上是极大的摧残,在众目睽睽之下光着身子受杖,也是对年轻女人精神上莫大的羞辱。
  两名太监在李莲英的指挥下,将珍妃拖到了刑凳边上,珍妃挣扎着呼喊:“饶了奴婢吧,我要见皇上,老佛爷……”
  慈禧恶狠狠地道:“饶了你?你这狐媚子,不受着皮肉之苦,是不会安生的,都是皇上把你庞坏了,今天非好好管束你不可。打,给我狠打,把她的裤子给扒下来,让大伙瞧着打
  太监不顾珍妃的挣扎,将她的外装和旗服扒开拉下来,里面穿着粉红色的亵衣和湖绿色夹裤。珍妃被架起,拖翻在刑凳上,这宽大的春凳是皇妃专用的。又有两名太监上前,将珍妃的肩头和双臂按住,另一端将她的双腿按住,使珍妃动弹不得,在一旁的李莲英上前,将双手退入马蹄袖内,俯身将珍妃腰间的亵衣下摆掀开,露出下面夹裤的汗巾。李莲英将汗巾解开,拉下珍妃的夹裤,里面仅剩贴肉的月白色小衣,李莲英把手伸入小衣中,正欲褪下,珍妃哭喊着:“李安达,奴婢不要脸面,皇上也要体面呀,饶了奴婢吧!”
  李莲英故作姿态:“珍主子,别难为奴才了,这是大清的家法,奴才不敢违背,委屈您了。”还是将珍妃的小衣拉褪下至股间,珍妃粉嫩浑圆的臀部全部裸露出来。珍妃在太监的众目睽睽之下,裸露下体,使她感到万分羞辱,闭紧双目,头低在刑上小声的抽泣。
  等待她的还有更加残忍的杖责,在李莲英的指挥下,两名执杖太监在刑凳两侧,抡起竹杖狠狠地照珍妃的臀部打下来。“啪、啪”竹杖随着风声打在珍妃的臀上与皮肉相击发出响亮的声音。一杖下来,粉嫩的皮肉上立即拱起一道紫红的杖痕,丰满的臀肉随着竹杖的起落颤动着,珍妃全身一阵剧烈的痉孪,腰肢痛苦地扭动着,珍妃只觉得竹杖打在身上,如同针扎刀割一般的疼痛,她再也没有沉默的能力。第二杖下来时,发出了凄惨的呻吟。 “三”、“四”,李莲英操着浓重的河北方言在一旁唱着数。随着珍妃的呻吟一声比一声凄惨,她的臀部已经布满了杖痕,整个屁股完全拱肿起来。珍妃在刑凳上痛苦地扭动着仅能动弹的腰肢。因杖打的剧痛而扭曲的面颊上淌下泪水和渗出的豆大的汗珠。慈禧端坐在凤榻上,双目紧闭,余气未消。隆裕在旁,看着在竹杖笞打下扭动着的珍妃,听着竹杖打在珍妃身上的声音,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。
  “十五”、“十六”竹杖越下越狠,渐渐的珍妃臀上杖痕已经开绽,渗出鲜血。珍妃的腰肢已不能再动弹,呻吟声越来越微弱。只能听见“啪啪”的杖打声。“三十、三十一”珍妃的臀部已经是血肉模糊,臀肉完全开绽,在竹杖的笞打下,血肉飞溅。
  “三十九、四十”执刑太监停了手。当下四十笞杖,珍妃已昏死过去,趴在刑凳上一动不动,她的发髻散乱,面色苍白,下身由臀至两股间已是皮开肉绽,鲜血淋漓。李莲英禀报:“回老佛爷,臀杖完毕。”慈禧睁开眼睛,看一了眼昏死在刑凳上的珍妃,朝李莲英使了个眼色。李莲英转身命人将珍妃下面的小衣、夹裤拉下,放下亵衣下摆,从刑凳上架下来,拖到慈禧面前,将珍妃从昏迷中弄醒,由两名太监架着,浑身痛苦地颤抖着强作跪状。慈禧令李莲英宣读她拟的诣旨:“着珍妃习尚浮华,屡有乞请,不守嫔妃本分,干预朝政,为整束后宫,将其降为贵人,羁禁三个月,不准召幸。皇后有整饬后宫之责,若再为嫔妃不守宫规,可以宫中家法严惩。”言罢,命两名太监连拉带拖将珍妃带出宫去。珍妃下面刚穿上的衣裤渗出片片血迹。 `
  光绪正在养心殿与翁师傅及众人商议黄海战事,太监王商忽然进来禀报:“皇上,珍主子忏怒老佛爷,在储秀宫被老佛爷用家法臀杖四十,送回宫来,一直昏迷不醒。”光绪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,全身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,忙命驾直奔珍妃住的景仁宫。来到景仁宫前,只见外庭内立着一道五尺高的禁诫牌,上面标着“妃嫔不得干预朝政”的训诫,是慈禧太后命人设过来的。按照大清后宫家法,犯了错的妃嫔宫中有这道禁诫牌,就属被羁禁之身,不仅不允许皇上召幸,就连她的住所除了随侍的太监和宫女,任何人也不准出入。光绪这时已经顾不了家法的约束了,直接进到宫中来。
  珍妃的椒房内绣幕低垂,寂静无声,只有一个宫女侍立在榻边,凄凉的很。光绪问道:“娘娘在何处?”宫女来不及请安,答道:“娘娘在床上,伤得很重。”说罢,眼圈先红了。光绪一听,三步并作两步近到寝榻边,揭开鲛帐,俯身往鸾榻上观看,只见珍妃发髻散乱,面色苍白,双唇已无血色,下唇留着一排深深的牙印,血迹已经干涸在上面,如同蜡人一般趴在绿锦褥中一动不动。 _
  光绪不禁心中一阵酸楚,他坐在榻边,轻轻唤了两声,不见珍妃答应。知她仍在昏迷中。便缓缓地揭开锦被。一见简直心如刀绞。珍妃下面粉色的绣花夹裤上渗出片片杖打的血迹。
  他不禁用手去轻抚,刚一动,珍妃浑身一颤,呻吟了一声,显然伤得不轻。她在昏沉中,用力睁开眼睛,含着眼泪望了光绪一眼,想起身,可一动屁股上的伤痕一阵钻心的疼痛,她又趴在床上,浑身没有一丝气力。
  光绪一见爱妃醒来,忙到床头按住珍妃的肩头让她别动。
  他关切地问:“伤得怎么样?我来晚了。”珍妃抽泣起来,把受杖责的羞痛全部哭诉出来。哭了一会儿,珍妃忽然一阵痉孪,伤痕痛得她又一声呻吟。她无力地道:“奴婢下面像是掉了一样,痛得厉害。”光绪心疼地说道:“莫动,待我看一看打坏了哪里?”
  说完转过身来,他在珍妃腰间轻轻拉褪下血迹斑斑的夹裤,只见里面的月白色小衣渗成了血色。他强忍悲痛,想褪下小衣看伤,可是小衣已经干涸在臀部绽开的伤痕上,每一动,珍妃都痛苦地呻吟一声,光绪一连拉褪了几次,都因珍妃的痛吟而停了手。这时宫女拿来热巾,光绪给珍妃敷在臀上,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将小衣拉褪下来。随着小衣的褪下,臀上开绽的皮肉粘在小衣上面,珍妃的下体一片血肉模糊。只见她的臀部整个都拱肿起来,连雪酥一样的两股上面也拱起了几道三指高的杖痕,已经变成紫红色,其中一道杖痕上皮肉已经绽开,渗出的血迹已经干涸在伤痕上。光绪看着珍妃原本浑圆、粉嫩的玉臀被打成这个样子,不禁泪如雨下,用手轻抚着伤处,可一动,珍妃就疼得浑身一颤,痛呻娇喘。光绪忙缩回手来,再也不敢动了。 因为珍妃的伤势太重,暂时不能敷药,光绪只得叫宫女拿来热巾给她敷在臀上,再盖上锦被。珍妃看了看光绪,非得要起身,光绪只得把她的上半身架起抱在怀中,珍妃头埋在他的身上,又抽泣起来,一头散乱的青丝垂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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