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责众下一句是什么(法不责众下一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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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不责众下一句是什么(法不责众下一句)

法不责众下一句

“法不责众”没有下一句。法不责众,汉语成语,拼音是fǎbùzézhòng,意思是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出自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四卷第十回:“如今的廪膳生员个个都是刺儿头,法不责众啊!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口语。
造句:
1、法不责众,这是历代君王采取的措施。
2、而何谓法不责众?群兵犯上,要挟谈判而不被惩,姑息养奸,这才是下克上层出不穷的原因!
3、我们中国有句话叫“法不责众”,所以我可以肯定,任何人上台之后都会将这一章直接翻过去而绝不反攻倒算。

法不责众?是什么意思,司法中存在吗

法不责www.souquanme.com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,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,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。

法不责众在司法中并不存在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明确规定,违法行为会定罪的:

1、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,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,以保卫国家安全,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,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维护社会秩序、经济秩序,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。

2、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依照法律定罪处刑;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,不得定罪搜趣网处刑。

3、搜趣网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,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。

扩展资料

成语出处

清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 

“法不责众”是古代官府对民间出现的某种现象所采取的政府行为。这里的“民间出现的某种现象”,指的就是大家都在犯类似地错误,被集中到官府之后,官员们所采取的对策。 

封建社会少数人统治多数人,统治阶级所制定的法律常常是违背大众利益的“恶法”,因此多数老百姓不愿意遵守。假如“责众”,很容易引起官民对立乃至暴乱;假如听之任之,统治者又很没面子。

于是,统治阶级采取一种无可奈何的、也是给自己下台阶的方法,叫做“法不责众”。“众”虽然不敢“责”,而对于带头闹事的主犯,常常还是不客气的。 

“法不责众”的特点 

1、违法行为具有群体性&nboNXLqwsp;

“法不责众”的群体性体现在对于同一条法律规定,众多人事前同谋,然后共同完成一个违法行为,或者诸多人并无共谋但完成同一违法行为。群体性事件,意指因为某些社会性原因导致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多数临时形成群体,造成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群体性活动的发生,旨在维护权利或表达主张或发泄不满,从而给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。 

2、处罚违法行为难度大 

由于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数众多,所以惩罚难度大,实践中通常为根据主从犯的规定,以及根据不同人的主观意志、行为追究法律责任。法律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,立法者倾向于将大多数人的行为作为划分有罪和无罪的标准。

立法层面上为何“责众”难度大,因为一方面,水可以载舟,也可以覆舟,如果法律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和支持,那么执行起来必定存在困难;另一方面,处罚大多数人的行为,执法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,政府财力难以长期支持。
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:法不责众

法不责众的意思

法不责众心理。“法不责众”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,其大意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,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,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。
虽然在法理上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,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在老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比如:集体公款吃喝、以开会为名到名胜风景区旅游等行为。
一个横行乡里的“土霸王”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(合并执行20年)后,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,减判为3年,并于宣判的当日释放。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查这个离奇判决,牵出了一桩部分法官收受巨额贿赂的“案中案”。(8月5日《新京报》)更为荒唐的是,面对调查人员的质问,受贿法官竟坦
言:“庭里好几个人都收受了贿赂,集体受贿不叫受贿!”
横行乡里的“土霸王”周腊成犯有偷税罪、职务侵占罪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、行贿罪等7项罪名已是板上定钉的事实。但二审法官审理该案时,煞费心机地采取伪造证据等种种手段,抹掉了部分“土霸王”的罪行。当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查明负责再审的法官涉嫌受贿时,受贿法官竟坦言:“庭里好几个人都受贿了,集体受贿不叫受贿!”。看来,这些法官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路,胡乱执法,是吃准了“法不责众”的空白。
倘若这句话出自于地痞匪盗之口,尚且可以理解,但“集体受贿不叫受贿”的的确确是从省高级人民高院法官口里说出的,难免让人有些哭笑不得。“法不责众”这个词,曾在中国社会广泛地流传过,本义是指法律规定对个别人违法容易追查,若违法的人比较多,就难以追查,甚至只能放任自流。但是,这种现象的前提是法制不健全,执法观念死板。而今天,随着社会的进步,法治逐步深入人心,执法理念已经发生根本改变,但有些人竟然还拿出“法不责众”做挡箭牌,难免让人笑话。
但是,倘若对“集体受贿不叫受贿”进行剖析,深思,就能得出一个结论,表面上看起来十分荒唐可笑,但却揭示了腐败斗争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——“腐败同盟”。因此,我们不能只把它当作笑话,笑过之后就暂且搁置。事实上,恐怕信仰“法不责众”的大有人在,不光山西一地,更不仅仅局限于几个法官,只不过“集体受贿不叫受贿”从法官口中说出来比较具有黑色幽默的色彩罢了。四川省审计厅日前披露,被审计的部门,不同程度存在收入未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、公款私存、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国资等问题,违规率高达100%,《第一财经日报》就是明显的例证。应该说,正是“法不责众”的观念的普遍存在,才会有如此多的人公然违规、违法,甚至结成“利益链条”,上下一气,相互隐瞒、包庇,以致反腐斗争十分艰难。难怪一旦有高级领导干部落马,就会牵扯出一大批人来?
因此,要让社会得以和谐,正义得以伸张,法律尊严得以保护,就要从根本上铲除“法不责众”的“保护伞”,从观念上消除“腐败同盟”的思想支撑点,切实加大依纪依法监督力度,严惩违法犯罪分子。只要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,无论是谁,无论涉及多少人,都应该严惩,绝//www.souquanme.com不姑息。不应因牵涉人数甚多就手下留情,撒手不管,纵容违法者打着“集体”的旗号,谋一己之私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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